重庆市綦江县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部门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重庆市颁发的有关土地、地质环境、矿产资源、房屋管理和住房制度改革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起草土地、地质环境、矿产资源、房屋管理和住房制度改革方面的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全县土地、房屋权属确认和登记发证的统一管理。
(三)统一管理全县土地、矿产资源。编制并组织实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年度用地计划和基本农田保护规划。负责占用基本农田的审查报批和土地用途管制工作。组织和指导土地开发复垦、耕地保护和土地开发整理工作。负责土地资源调查、监测、评价管理,组织矿产资源的调查评价,编制并组织实施矿产资源保护和合理利用规划、地质灾害防治和地质遗迹保护规划。
(四)统一管理全县建设用地的征用、划拨工作。负责土地征用、划拨的审查、报批和全县土地整治开发的管理工作。
(五)统一管理全县土地资产和直管公房资产。负责土地使用权出让、出租、转让等有偿使用和管理,农村集体土地流转的管理。负责企业改制中土地使用权的处置、外资企业用地管理。
(六)依法管理权限内矿产资源采矿权的审批登记发证,承担矿产资源储量管理,地质资料汇交管理。依法实施地质勘查行业管理,初审并上报审定地质勘查单位资格。初审并上报审定探矿权、采矿权评估机构资格。
(七)组织监测、防治地质灾害,保护地质遗迹。依法管理工程地质、环境地质勘查和评价工作,保护地质环境。认定具有重要价值的古生物化石产地、标准地质剖面等地质遗迹保护区。负责履行防震减灾职能。
(八)负责全县土地、房屋定级估价及地价评估确认,房地产转让、租赁、抵押、典当管理和房屋使用权转让等房地产市场管理以及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和人员的资质管理。
(九)负责全县住房解危解困、廉租房、集资合作建房工作的规划、协调、监督;报批物业管理企业资质,指导和监督物业管理工作。
(十)承办全县土地出让金和收益金的核收、征收、解缴,房改资金的归集、管理。负责房管资金的核收、征收、管理和矿产资源补偿费、探矿权、采矿权价款和使用费的征收和管理。
(十一)依照《重庆市测绘管理条例》的规定进行全县地籍、房产测绘的管理。编制并组织实施地籍、房籍测绘规划,管理地籍、房籍测绘机构资质、测绘成果档案。
(十二)组织开展对全县土地、地质矿产、房屋执法情况的执法监察,依法对各种违法违规行为进行行政处罚,裁决权属纠纷。负责土地、矿产资源、房屋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十三)负责全县土地、地质矿产、房屋管理和房改的科技、信息、档案、综合统计及外事、宣传及职工培训的组织指导。
(四)完成县委、县政府和重庆市国土房管局交办的其他事项。